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湖北经济学院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廉洁纪律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卢福发布时间:2021-09-28浏览次数:979

院内各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发布《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廉洁纪律的通知》,现予以转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学院办公室

             2021928

 

附件

 

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廉洁纪律的通知

 

    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杜绝节日腐败,增强广大教职工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现就有关廉洁纪律重申如下:

  一、强化教育引导。各二级单位要借着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时机,立足于学校重点工作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党纪法规,重点对党员干部和所有行使公权力教职工加强教育引导,将纪律规矩立起来,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二、严守换届纪律。国庆前后适逢学校第四次党代会召开之际,为严格换届纪律,校内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对换届选举负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把学校的换届纪律要求传达贯彻到各个环节;学校纪委委员、分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纪检委员要主动扛起监督责任,严明“十个严禁”换届纪律要求,杜绝利用节日行贿拉票、跑官要官、拉帮结派、说情打招呼等违规违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确保党代会平稳有序召开。

  三、遵守“七个严禁”。根据省纪委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廉洁纪律的有关要求,做到七个严禁:

  1.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同城或异地接待、违规接受管理对象的宴请、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等各类违规吃喝问题;

  2.严禁用公款购买或违规收受有价证券和各种提货券、购物卡(含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微信红包等)、土特产;

  3.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违规租用、借用下属单位或个人、服务对象车辆等问题;

  4.严禁借考察、学习培训、会议、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借道”旅游,并将有关花费纳入公款报销等问题;

  5.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

  6.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各类津贴补贴,违规自行设定名目、项目发放奖金补贴,违规以购物卡、现金等方式发放工会福利等问题;

  7.严禁违反规定前往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区,自觉遵守各级政府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出行出游尽量不聚集、不扎堆。

  四、规范公车停放。国庆期间,有公务标识的车、医院车辆(除救护车外)集中停放在后勤集团交通服务中心,救护车辆停放在医院,法人实体(法商学院、亿优公司、书刊发行站)的公车一律封存停放在行政楼前停车场,待报废车辆如不能按要求停放以及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应提前向纪委监专办综合室书面报备。

  五、加强监督检查。省纪委监委将强化监督检查力度,采取运用公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协调运用公安交管“天眼”系统、重点区域及地点明察暗访、用车申请与用车情况比对、公车集中停放点查看等多种方式,对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校纪委监专办将按照上级纪委监委的要求加强对节日期间廉洁纪律遵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四风”问题将予以公开曝光并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师生监督,举报电话:02781973936

  举报邮箱:纪委书记邮箱:jwsj@hbue.edu.cn

  纪委监专办综合室邮箱:jjzhs@hbue.edu.cn

 

        学校办公室     纪委监专办综合室

                   202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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